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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昭和十七年林蔡氏梅繳納昭和十六年後期分家屋稅領收證明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昭和十七年林蔡氏梅繳納昭和十六年後期分家屋稅領收證明

林蔡氏梅

不詳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1942~1942

長:18 x 寬:13 (cm)

登錄號:19980012923

本物件為西元1941年(昭和16年)度後期林蔡氏梅繳納臺灣總督府歲入家屋稅領收證明。繳納人為林蔡氏梅在西元1942年(昭和17年)1月24日繳納昭和16年後期分家屋稅,分別是家屋稅96錢,家屋稅附加稅1圓44錢,都市計劃稅9錢,家屋稅割69錢,都市計劃稅9錢。完納後由臺中市開立領收證明。
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